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全市新媒体电商直播专业人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全市新媒体电商直播专业人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石商电商〔2020〕61号



为加快落实市政府《新媒体电商直播示范城市网红人才成长计划(2020-2021年)》《关于明确2020年全市新媒体电商直播培训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相关工作,根据2020年网红专业人才培训任务要求,市商务局与市人社局共同开展2020年度网红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培训超过2000名直播专业人才,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石家庄市范围内的企业在职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以及不能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报名年龄限定在16-60周岁,退休正常领取养老金以及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员不在培训范围内。非本省户籍的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居住证或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工资条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房产购置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结婚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之一,即可参加常住地、培训地或求职所在地的培训。符合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规定的,由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免费培训,按照培训合格人数向机构拨付培训补贴,资金从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中列支。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分两期,第一期于10月30日截止报名,报名人数要超过本年度任务目标的70%;第二期于12月10日截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培训工作共设16个培训、认定点(市级1个、县区级15个,详见附件1《报名培训流程》)。各县(市、区)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就近选择培训机构,按报名表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人员类别(人员类别:为“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企业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电话。各类信息保证准确无误,以电子版报名表形式汇总报至培训机构报名点,纸质资料须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相关要求同时准备(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员身份类证明)。

(三)开班审核。培训机构应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以上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所在地人社局收到开班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培训机构按照开班申请明确的事项组织实施,并接受所在地人社局动态监管。

(四)工作考评。各县(市、区)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培训任务。各县(市、区)、培训机构10月20日17:00前将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报市商务局,并于每月1日、20日将任务完成情况(已报名人数、已培训人数、已认定人数)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与市直部门要广泛动员相关企业与市民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直播专业人才培训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力求取得突出实效。


联系人:崔岩龙 86689484 15373812565

    陈佩君 86689440 13831168039

邮   箱:yejingjixc@126.com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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