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关于申报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的通知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的通知 按照《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关于大力引进人才的若干意见(试行)》(鹿开管[2018]30号)、《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托管区域有关工作的意见》(鹿政函[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快2020年度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落实,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所在单位为鹿泉开发区及托管范围乡镇(含上庄镇、铜冶镇、寺家庄镇、山尹村镇)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本年度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并符合以下产业: 1.信息技术及与其相关的智能制造、大数据和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和通信; 2.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一代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 3.生命科学、绿色食品、现代服务业企业(含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 4.企业总部、鹿泉区区级贡献超1500万元的其他企业,以及亟需高层次人才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在开发区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35周岁以下“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海外知名院校(详见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符合开发区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发展要求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紧缺工种高级技师; 3.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或软件等自主知识产权,在开发区实现产业化,并在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占有不低于5%的股权比例的专业技术人才; 4.其他未列入以上条件,但具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对企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管理人才。 三、补贴标准 1.补助“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海外知名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贴。 2.补助符合其他条件人才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 3.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自申请通过之日起3年。 四、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 (2)申报1类递交资料: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年度社保证明、年度工资证明; (3)申报2、3、4类递交资料: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年度社保证明、年度工资证明。非首次申报的只需提供年度工资和社保证明(所有材料仅提供申报人员信息); (4)由各相关企业填写《开发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并上报。 3.本次申报不予鹿泉区人才绿卡(包括A/B卡)重复享受。 4.申报方式:由申请人所在公司(企业)统一组织申报,相关资料提交开发区管委会后院二层楼201室(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88号)。 联系电话:82018990。 联系人:卢叶17743772181。 2021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