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立“中介超市”的公告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立“中介超市”的公告 为进一步构建我区全面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中介市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决定建立“中介超市”,公开邀请各类中介机构入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驻范围 依法设立、具备行业资质(格)条件并能承担相应业务的中介机构,有意在鹿泉开发区辖区及托管区域内开展业务,均可自愿申请入驻,在资质(格)许可范围内开展从业活动,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二、入驻类别 (一)招标代理类。 (二)环评类。 (三)安评类。 (四)工程造价类。 (五)规划类。 (六)测绘类。 (七)工程监理类。 (八)工程勘察类。 (九)工程设计类。 (十)工程咨询类。 (十一)评估类。 (十二)会计类。 (十三)其他类。 三、入驻条件 凡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资格,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均可申请入驻,并依法依规提供相关业务服务: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二)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 (三)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无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提供的服务或出具的成果文件应具备相应法律效力;独立完成服务工作,并对提供的服务内容依法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一家机构有多项资质的可分类申报;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入驻方式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原则,由中介机构向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小组审核后,在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中介超市平台等信息公开方式公布,方便行政相对人自行选择开展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行政相对人有权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中介机构依法从事中介活动。除即时清结及简单的中介业务外,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当依法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五、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31日。于2021年4月底前集中入驻。 2021年5月1日后申报的,分批次入驻,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六、申报方式 现场申报: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新华路与昌盛大街交口东北角)。联系人:李思含、史跃征。电话:67361663、82190633。 电子邮箱申报:将申报材料形成扫描件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上传邮箱:lqkfqzjcs@163.com。 七、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中介超市入驻登记表》和《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中介超市诚信守法承诺书》; 下载地址:文章下方链接下载。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质(格)证书复印件; (六)中介机构所在地法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4日 |